为确保我会网络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上级部门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会信息网络使用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在基金会理事会、秘书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我会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
二、发布信息后台管理由专人负责,以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运行,不得擅自修改设备技术参数。
三、单位网络的管理部门为综合部,负责单位局域网的运行维护及用户管理。单位网络的计算机IP地址采取与计算机网卡物理地址绑定在一起的办法,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四、单位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主页内容和新闻动态等信息由综合部负责维护和服务,未被授权的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更改其内容。
五、基金会所有人员在网络上都应自觉遵守网络信息安全的有关规定。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账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未经我会许可不得开设二级代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IP地址设置。
六、禁止下载互联网上任何未经确认其安全性的软件,严禁使用盗版软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单位分配的个人电子邮箱上公网注册信息,不得访问恶意网站和不健康网站,不要随意打开陌生邮件。
七、网络系统的所有软件均不准私自拷贝出来赠送其它单位或个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八、严禁随意使用U盘、光盘等存储介质,如工作需要,外来软盘和U盘、光盘须在没联网的单机上检查病毒,确认无毒后方可上网使用。私自使用造成病毒侵害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九、严禁以任何途径和媒体传播计算机病毒,对于传播和感染计算机病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处分。制造病毒或修改病毒程序制成者,要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