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规范基金会议事规则,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基金会实行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党支部会议、秘书处(扩大)会议、例会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碰头会,碰头会为非正式会议。
一、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研究和部署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决定本 会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主要内容是: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等;
(三)听取审议理事长工作报告;
(四)研究、决定与本会有关的重大事项;
(五)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 和使用计划;
(六)审定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
(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八)决定本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九)研究、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理事会会议参会人员为全体理事会成员。会议由理事长 或受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每年至少召 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须有 2/3 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理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 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 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基金会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理事会会议可采用线下或线上(视频)两种会议方式进行。
理事可通过授权委托或线上视频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二、理事长办公会议
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落实理事会会议精神,基金会事务以及业务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主要内容是:
(一)研究落实理事会会议各项决议;
(二)决定报理事会会议审定的事项;
(三)决定报理事会会议审定召开理事会会议的内容;
(四)审议本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审议基金保值、增值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六)审定本会年度预算、审计和年检工作;
(七)基金会重大问题及重要工作部署,政策的出台;
(八)批准本会重大公益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重要工作 制度;
(九)审查通过年度各项经费预、决算及重大投资项目;
(十)决定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 免,工作人员调动,岗位及工资的调整,各类奖惩;
(十一)研究决定基金会上报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
(十二)对于“三重一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明确重大项目廉政风险责任人;
(十三)研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理事长办公会议参会人员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和副秘书长。综合部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由理事长或受理事长委托的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根据议题内容确定列席人员。会议可采取线下或线上的方式召开,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由综合部负责。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理事长办会公会议记录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
三、党支部会议
党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一)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
(二)审议通过党支部向市残联、上级部门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三)研究、制定基金会党支部全年的工作学习计划;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五)研究、制定基金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
(六)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市残联要求及时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
(八)其他需要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四、秘书处(扩大)会议
秘书处(扩大)会议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部门在工作中涉及面较大的某个重要问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研究本会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协调、处理专项工作中的重要事务。
秘书处(扩大)会议由秘书长召集和主持,相关业务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参加。秘书处(扩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的组织、记录、纪要由综合部负责。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秘书处(扩大)会议纪要作为机构档案保存,保管期限为长期。
五、例会会议
例会会议根据各部门业务工作需要,研究、部署、协调和解决相关问题。会议主要指各部门例会。
部门例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两次,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和 主持。分管会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部门例会。例会会议纪要作为基金会各部门资料保存。